章莹颖案嫌犯被批准以死刑罪起诉
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1月19日公布美国司法部长的决定,批准对章莹颖绑架致死案的嫌疑人克里斯滕森以死刑罪起诉。昨日,章莹颖家属的法律援助律师王志东告诉新京报记者,上述决定表明,美国高层的联邦检察官员认为嫌疑人的作案经过预谋,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应当以最严厉的罪名起诉。一旦定罪,嫌疑人将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
章莹颖家属律师称嫌犯如定罪将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家人对此“感到欣慰”
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1月19日公布美国司法部长的决定,批准对章莹颖绑架致死案的嫌疑人克里斯滕森以死刑罪起诉。
昨日,章莹颖家属的法律援助律师王志东告诉新京报记者,上述决定表明,美国高层的联邦检察官员认为嫌疑人的作案经过预谋,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应当以最严厉的罪名起诉。一旦定罪,嫌疑人将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
2017年6月9日,在美访问学者章莹颖外出办事途中,上了一辆黑色轿车后失联。检方以绑架致死罪起诉同校的物理系助教克里斯滕森。但四次庭审,嫌疑人始终拒绝认罪,对章莹颖的下落也只字不提。
王志东律师介绍,此案中,检方和辩方曾向联邦司法部的死刑审核委员会(通常由司法部副部长和联邦检察官组成)递交文字证据和材料。之后在华盛顿司法部的听证会上,由辩方和检方先后向委员会陈述立场,并回答问题。
“死刑审核目的是保证全国按死刑罪起诉的情况保持一致,不会因地区不同造成偏颇”。王志东说,听证后由委员会以文字报告递交司法部长。
此外王志东预期,如果辩方律师团队再次提出延期审判的动议,检方将会附议,最后由法官确定新的审判日期。
“嫌疑人有预谋作案,曾犯过罪”
新京报:死刑罪起诉决定是通过什么渠道发布的?
王志东:芝加哥时间19日下午4时,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公布了美国司法部长的决定,批准对嫌疑人克里斯滕森以死刑罪起诉的决定。
新京报:美国在死刑罪起诉方面,有什么规定?
王志东:美国法律有两套系统,一个是州的法律系统,一个是联邦的法律系统。对于不同的罪名,有些州有死刑,有些州没有。比如说绑架致死罪,在事情发生的伊利诺伊州,已经废除死刑。而联邦的《刑法》,绑架致死是可以判死刑的。
至于美国在关于死刑的审核、审理、量刑这些事情上,都非常谨慎。就拿死刑审核来说,国内是判了之后,由最高法决定死刑的审核过程有没有什么问题,最后来复核死刑判决。
在美国,死刑的审核是在确定以死刑罪起诉之前。事先要经过司法部的审理程序,由检方和辩方分别向司法部的死刑审核委员会提交材料,然后有一个口头的辩论,回答问题,再由委员会提交意见,最后由司法部长决定是否按死刑罪起诉,这是非常慎重、严谨的一个过程。
新京报:就本案来看,在没有找到章莹颖情况下,为何会做出死刑罪起诉的决定?
王志东:此次公布的文件中,讲到罪犯大概几个因素,一个就是有预谋的案件,作案手段十分残忍,情节非常恶劣,嫌犯没有悔过的意思,他有可能对其他人造成伤害。
此外还讲到嫌疑人在2013年有犯过罪行,但那个案子以前警方并不知道情况,是在这次侦查中发现的。所有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司法部高级官员认为这个案子应该以死刑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