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4月20日 15.9°C-19.8°C
澳元 : 人民币=4.65
布里斯班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此病已造成327人死亡!连续3周最高预警!一旦有这些症状,一定要注意!

2017-08-14 来源: 华医网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导 

流感能致死,千万别忽视。

香港卫生署7日接受查询时表示,今年5月5日至8月6日期间,与流感相关的严重个案总数达475宗,造成327人死亡,当中包括324名成人和3名儿童。香港卫生署表示,感染最多的是甲型(H3N2)流感,在总死亡人数上超过香港SARS时期。


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国家流感中心研究员介绍,流感有甲型、乙型和丙型流感三种,危害最大的是甲型流感,甲型流感病毒最容易发生变异,会产生新的重配病毒。由于人体内几乎没有抵御这种新生病毒的抗体,就可能会导致病情比较严重。


当心!有这些症状及时就医

别把流感当普通感冒

不少人会误把流感当作普通感冒处理,其实流感更易出现发高烧的情况,烧到39度甚至更高,且易传染。

此病已造成327人死亡!连续3周最高预警!一旦有这些症状,一定要注意! - 1

普通感冒表现

打喷嚏、流鼻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全身症状较轻,不发热或仅有低热。


流感表现

全身症状较重,突然畏寒、发热、头痛、全身酸痛、鼻塞、流涕、干咳、胸痛、恶心、食欲不振,婴幼儿或老年人可能并发肺炎或心力衰竭。有时会出现腹泻和呕吐,重者会继发肺炎和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流感病毒主要通过由患者咳嗽、打喷嚏或说话时产生的飞沫传播,亦可通过直接接触患者的分泌物而传播。


流感并发症最可怕

不管是哪种流感,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流感引发的并发症,特别是老人等体弱者。


流感会导致肺炎、中耳炎、心肌炎、全身脱水等并发症,对于本身患有糖尿病、哮喘、慢阻肺、心血管疾病的人群,还会加重他们的基础性疾病。


肺炎其实是流感并发症中最常见的,呼吸急促、咳嗽、咳痰、发烧、胸闷胸痛都是肺炎的主要表现,老人和小孩得了流感一定要引起重视。


四类人要注意

此病已造成327人死亡!连续3周最高预警!一旦有这些症状,一定要注意! - 2

此病已造成327人死亡!连续3周最高预警!一旦有这些症状,一定要注意! - 3

此病已造成327人死亡!连续3周最高预警!一旦有这些症状,一定要注意! - 4

此病已造成327人死亡!连续3周最高预警!一旦有这些症状,一定要注意! - 5

三大招应对流感

一、接种流感疫苗

这是最有效的预防手段。接种疫苗后2~4周后就开始起保护作用,6~8个月后保护力度逐渐下降,所以疫苗需每年接种才能获得有效保护。


通常来说,6个月以上的宝宝就可以开始接种流感疫苗。8岁以下的孩子在首次接种时,接种2剂次(2次间隔时间应≥4周)的保护效果比接种1剂次的效果更好。


如果家有小婴儿,那么会跟小宝宝密切接触的成人,也都应该接种流感疫苗。


另外,对鸡蛋或对疫苗中任一成分过敏者不宜接种流感疫苗。伴或不伴发热症状的轻中度急性疾病者,建议症状消退后再接种。回家后注意休息,注意观察接种后反应。


二、服用抗流感药物

药物预防不能代替疫苗接种,只能作为没有接种疫苗或接种疫苗后尚未获得免疫力的临时预防措施。服用药物前,请咨询医生的专业意见。


三、注意生活细节

1、勤洗手

尽量用温水或热水洗手,使用肥皂时,不仅要涂抹手指和手掌,还要涂抹指甲下部、手腕周围和指缝之间,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在饭前便后、打完喷嚏和咳嗽后都应洗手。


2、捂口鼻

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弯起手臂,挡住口鼻,防止唾液进入空气。流感患者在家或外出时佩戴口罩,以免传染给他人。


3、避患者

在流感高发期,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不得已必须去时,最好戴口罩。任何流感病人接触过的物体,比如硬币、扶手等都可能带有病毒,因此人们接触流感病人碰过的东西后就更容易被感染。


4、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


5、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推荐阅读:

颠覆:心电图还能这么学?!

超值:最实用的“医护英语”课程

2017年为啥必考执业药师

小医生考试前,最需要的是…

肛肠科医生必看的3个视频

收藏:职称考试必备宝典

来 源 / 中国新闻网、健康广东、人民日报、南都、南方日报、财新网、健康时报、中国经济网、凤凰健康

华医网执业药师考试培训班,帮你抓住最后的机会,一次通过执药考试!


单科150元,特惠价498元/套,福利多多、优惠多多!!

点击“”,马上报名!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content@sydneytoday.com。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info@sydneytoday.com 商业合作: business@sydneytoday.com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news@sydneytoday.com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